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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为生命让路

作者:郑莉娜 来源:杭州日报 日期:2017-01-25

  近日,一名出生仅4天的女婴,因病从台州赶来省儿保就医。从高速下口到省儿保滨江院区,20多公里的城市道路,载着女婴的私家车仅耗时19分钟,就将女婴送入了急诊室。杭州交警精准指挥,沿路司机自觉让出生命通道,杭城街头再度上演的“拉链式礼让”,经人民日报官方微信推送后,全国网友不约而同地为温暖的杭州点赞。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救护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四类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拥有优先路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该让行。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有了细化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执行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优先通行,并向急救中心提供道路交通实况信息。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视情形采取措施保障急救车辆通行。”“行人和行驶中的车辆遇到执行急救任务及返回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的救护车和人员时,应当主动让行,并提供方便。”杭州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打通了生命急救通道,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救护车虽然在法律上拥有优先通行权,但大城市交通高峰时段的拥堵现状却让“优先”难以实现。比如2012年北京的一辆救护车“3公里开了40分钟”,以致最终延误了挽救生命的宝贵时间。因此,关键还是要逐渐培育主动避让的意识和观念。急救车的警笛声一响,社会车辆主动自觉地有序避让,应成为公民的常识和具备的应急能力。

  去年,杭州交警就遇到了30多次警民配合接力救援的应急引导。除了交警部门的努力外,在应急接力过程中,杭州市民的“让行意识”也非常重要。拿这次接力来说,虽然交警部门事先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但当车队行驶到江南大道时,雨雾天气加上晚高峰,路上的车流量还是非常大的,但沿途的市民在听到广播的求助、看到闪烁的警灯时都主动地靠边让行,市民们让的是温暖与爱心,让的是生命的希望。经历过一次又一次“拉链式让行”的杭州市民,已经将主动让出生命通道内化于心,养成了一种文明驾驶习惯。

  当然,有很多人有避让的意识,就是不知道如何让,制订并向公众普及避让急救车的方法,教百姓如何“合法避让”同样重要。比如,德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让道”方法就值得借鉴。即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急救车的鸣笛声都必须让道,左车道的车往左靠,右车道的车往右靠,以空出一条“应急道”。这种“协作停靠”的理念,就值得我们借鉴。

  给急救车让路不仅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公共道德的恪守。建立了“主动让行”的共识,实际上也是为每个人留下了一个“生命通道”,彰显的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