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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人大:首次出台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办法

作者:杨宏 来源: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日期:2017-11-03

  为了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履职渠道,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日期,西湖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办法,对此进行规范。

  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是指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必要时可邀请辖区内省、市人大代表)参与,对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旁听的活动。

  旁听庭审活动坚持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不直接处理问题、不干扰案件审判、不影响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案件,由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区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中,选取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教育性,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列入旁听计划。区法院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提前将旁听案件的承办人员或合议庭组成成员、开庭时间、地点和案件的基本信息报送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并提前发给旁听的人大代表。

  办法要求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在旁听庭审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主动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旁听庭审的质量。

  庭审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可以要求承办人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等进行必要的说明。同时,收集人大代表对庭审活动中公正司法、审判程序、庭审形象、庭审能力、审判作风、公诉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法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