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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人大:三建议助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作者: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毛晓红 来源: 日期:2017-11-21

  

  自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我区按照“一加强三整治”的要求,在思想上、规划上、方法上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不断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区人大提出“三强化”的建议,供区政府参考。

  一、强化规划引领,有序推进。政府有关部门要指导各镇街根据地形结构、空间布局和山水风貌等特点编制城镇规划,彰显地域特色。项目编制要采取自下而上方式,多征求当地群众意见,使项目建设符合老百姓需求,避免不切实际的“高大上”项目和重复建设。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根据城镇规划循序渐进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镇风貌,改善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品质。要将当地的传统文化融合到小城镇整治中,提升小城镇环境品质,使小城镇建设有亮点、有看点、有特色。

  二、强化配套设施,功能集聚。要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城镇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建设生态宜居的小城镇,提高城镇集聚功能,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要完善公共活动配套设施,根据小城镇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碎片化建设公共活动设施,增加居民活动锻炼场所,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要抓好工作结合,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与区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三、强化管理机制,巩固成果。要落实资金保障机制,增加后期维护管理费用预算,巩固整治效果。要完善保洁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河长制”、“路长制”、“街长制”作用,规范环卫、道路交通和乡容镇貌管理。要健全巡查督查机制,将区级“一巡多功能”机制经验做法向镇街延伸,增强巡查督查力度,提升管理水平。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