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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人大:监督出实效,三“不够”督促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作者: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毛晓红 来源: 日期:2017-10-13

  

  今年1-9月,富阳区人大成立了由主任、副主任担任组长的7个督查组,重点对区政府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发现我区虽然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区人大指出三个“不够”,督促政府整改。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和镇街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认识不足,导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出现偏差,工作中存在应付考核验收的现象。有的镇街为落实聘请驻镇规划师的要求,政府大包大揽现象依然存在。群众的参与度不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系统工程,但是部分群众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缺乏主人翁意识,认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主动参与、积极支持意识不强,存在着“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

  二、整治重点不够突出。一是设施功能不够完善,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垃圾桶、公园广场、健身活动场所、市政管网等设置和配套不够健全,标准未达到整治要求。二是整治亮点和个性化特点不够明显,存在千镇一面现象,环境整治未与当地文化、居民生活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三是目标标准不够清晰,部分镇街未做到因地制宜、长短结合,过分强调广而全,未抓住整治核心;部分镇街为了完成考核验收,重沿街两侧整治,背街小巷整治不到位,没有按照政治目标整体推进工作。

  三、整治效果不够理想。工程建设推进缓慢,存在起步晚、方案迟的现象,落后于杭州其他地区。各镇街涉及项目有342个,但专业人才缺乏,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无法保证。部分集镇乱停车、占道经营等现象有反弹,城镇保洁、绿化等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多头管理、运动式治理现象。统筹协调不够有力,部分镇街未与区块整体发展通盘考虑,未与其他如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整治任务重、时间紧,不能科学合理安排。历史遗留问题和电路等线路改造工作协商不一致,影响总体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