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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围绕“三办”打好剿劣攻坚战

作者:肖建军 来源: 杭州市滨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日期:2017-12-11

  今年以来,滨江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剿劣”工作要求。加强监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创新工作思路,在“三办”上下好功夫,力求剿劣工作见实效。

  一、突出“领办”。严格落实区政府领导领办代表建议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针对人大常委会专题对“剿劣”工作审议提出的意见,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每周例会制度,听取剿劣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各区级河长及河长单位负责人多次踏勘现场,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区城管局、农业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及水务公司等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确保雨水、污水、配水、排水、治水等工作按照“一体化”管理得以落实。

  二、注重“协办”。按照“代表提、政府办、人大督”的要求,继续加大人大与政府的协同联系,共同推进重难点问题解决。根据代表提出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截污纳管不到位、工业和商户面源污染问题普遍存在、河道清淤与生态修复治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区人大协会同区政府研究制定4大类13条具体措施办法,从寻求“出路”、管住“源头”、抓住“要领”、推动“长效”4个方面共同发力,确保剿劣工作不留死角。

  三、加强“督办”。更加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推动作用,体现全程监督与跟踪问效的责任担当。按照区人大统一部署,成立了由各工委牵头、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督察组,严格落实《“五水共治”工作督查方案》、《滨江区河长制督查办法》,通过日常督查、定期巡查、满意度测评等方法,进一步加强对剿劣工作的督办力度。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通报制度,定期开展工作进展通报,并要求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3个月后书面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剿劣工作压茬推进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