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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实物等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12-22

  

  杭州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

     提醒式监督材料之二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实物等典型问题

 

  1、临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临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党支部书记王炳清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春节和端午节期间,临安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先后三次向全体职工发放水果、粽子,共计金额25850元。临安市卫生局党委决定给予王炳清党内警告处分。

  2、临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党支部委员陈根秋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1月底,临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2013年7-8月抗高温加班和2013年10月抗击“菲特”台风名义,给31名职工每人发放6000元加班费,共计金额186000元。临安市规划建设局党委决定给予陈根秋党内警告处分。

  3、河北省承德县住建局节前突击花钱、滥发实物问题。2013年春节前,经住建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米、油等春节福利,共折合资金146503元,由机关按开支渠道解决。承德县纪委对局长李刚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主管财务工作的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际海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住建局折价收回违规发放的全部资金。

  4、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烟酒问题。2013年2月1日,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毛一波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30名在编人员发放春节福利11.75万元,并给中层(含副职)以上干部和驾驶员计25人发放烟酒,共计价值63948元。调查期间,毛一波及时将违规发放的钱物组织清退到位。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给予毛一波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区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5、海南省省公路管理局临高分局违规发放节日补贴和月饼的问题。2013年8月20日,省公路管理局临高分局召开局务会议决定,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形式向每位在岗职工发放节日补贴400元,共计123400元;向每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发放5筒月饼,共计74062元。省公路管理局对临高分局主持全面工作的副局长王某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收回违规发放的节日补贴并由职工个人承担购买月饼款项。

  6、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南门社区党支部书记、经联社主任郑雪忠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1月,萧山区城厢街道南门社区在召开党员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时,违规给每个党员和居民代表发放现金500元,共计49000元。萧山区城厢街道纪工委决定给予郑雪忠党内警告处分。

  7、河北省抚宁县安监局虚开发票、套取现金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2013年1月,安监局在局长朱云长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后,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单位公款67849元,为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补助。抚宁县纪委给予朱云长党内警告处分,对该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8、北京市东城区城管执法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2012年12月以来,东城区城管执法局以节日加班补助为由,给职工发放提货券、洗衣卡等,共计165万余元。2013年9月12日至14日,该局组织职工到河北承德公款旅游。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该局局长郭立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局党组书记徐金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县卫生局副局长、县疾控中心主任马惠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上缴财政。

  10、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违规使用办公经费给干警和招聘人员发放春节补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振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回违规发放的补助。

  11、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广新局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给干部职工发放福利,时任区文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洪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回违规发放购物卡费用。

  12、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副局长颜福义,设立“小金库”并违规发放过节费、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款项被收缴。

  1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违规使用办公经费和工会经费发放购物卡、物品,稽查局局长田宜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回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和物品费用。

  14、山东省贸促会调解中心违规发放礼品,调解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王京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回违规发放礼品的费用。

  15、甘肃省平凉市扶贫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平凉市扶贫办违规收取15万元资金,多次借加班补贴、公休假补助、电话费等名义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平凉市纪委监察局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李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16、吉林省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立“小金库”,违规购买水果、购物卡送礼,违规发放福利补助,局长崔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职;财会科长崔元禄、出纳洪莲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调离财会工作岗位;副局长姜建宏、徐荣福、邵思明被诫勉谈话;收缴违纪款。

  17、安徽省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发放给职工问题。2014年春节前夕,该中心以购买劳保用品为名在超市购买了8100元购物卡,违规发放给职工。市纪委决定,分别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中心主任宋启龙、党支部书记沈国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8100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18、广东省新兴县物资总公司违规发放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该公司借举办乔迁揭牌仪式之机,违规向每位参加仪式人员发放普洱茶、水杯等礼品(326元/份)和礼金(100元/人),花费6万多元。该公司原总经理高达文违规领取加班费4.2万元。高达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相关费用已向参与人员追缴。

  19、宁夏西吉县司法局局长马建安,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加班补助和伙食补助。西吉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收缴县财政。

  20、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物品问题。2013年1月,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在机关多功能厅举办茶话会、抽取奖品,支出共计人民币12.99万元;房屋管理局将70万元税源奖励资金转入下属企业设立“小金库”,并以该款购买、发放手机储值卡、劳保用品等。2014年2月,朝阳区委区政府免去刘来祥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朝阳区纪委给予刘来祥党内警告处分。

  21、黑龙江省富裕县民政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中秋节,富裕县民政局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合计5346元。富裕县委对民政局局长柏占臣作出免职处理,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柏占臣行政记过处分。

  22、江苏省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3年12月26日,该中心主任朱福如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决定以“创省档案工作二星级测评奖”的名义,给单位职工发放奖金共计134750元。南通市水利局给予朱福如行政警告处分,并全额追缴违规发放的钱款。

  23、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党委书记、经济联合社董事长项建松,因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华家垫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主任华衡阳,因接受利益相关单位邀请外出旅游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5、山东省乐陵市盐务局违规发放福利补助,该局局长吕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6、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移民局局长樊恭应用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43500元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福利,给每人发放香油20斤、12年白云边酒一件,共计77100元。房县纪委给予樊恭应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县移民局将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和物品折算成现金交回单位财务。

  27、广西防城港市财政局违规发放购物卡给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问题。2013年6月,防城港市财政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决定以工会名义举办职工运动会,并按每人3000元标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等物品。局办公室主任周曦惠,在未经请示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将为干部购买运动服变更为发给本单位在编干部职工每人3000元购物卡,聘用人员每人1000元购物卡,共计289000元。该局纪检组长池权锋作为该局分管工会的领导,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和严格把关,导致了该局违规发放购物卡给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问题的发生。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防城港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池权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周曦惠党内警告处分;对发给干部职工的购物卡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8、海南省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9月,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福荣同副局长李景波、潘少云等人商议决定,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向该局及下属的市渔政总站和三个分站共62名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补助,总计37200元,从单位财政账户中支出。2013年10月,万宁市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福荣党内警告处分。目前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已经全部退回。

  29、甘肃省武威市民武公路建设管理处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该处在2013年春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违规向职工发放福利总计98500元。给予处长沈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处党支部书记王荣己、副处长周华荣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对市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田玉和进行诫勉谈话;违规发放资金上缴财政。

  30、北京市东城区景山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款物。2012年12月至2013年10月,景山街道向干部发放超市提货券、实物等福利,共计86.2763万元。2013年9月,组织干部分批赴房山区召开全国文明城区复检活动总结会,每批召开会议约半小时,其余时间安排游览白草畔景区等多处景点,并向每人发放酒店娱乐套票和水果礼盒,共计消费16.6076万元。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冯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森进行批评教育,免予党纪处分。

  31、北京市东城区房管局违规发放款物。2012年12月至2013年10月,东城区房管局以节日慰问品、劳保用品、交通补助等形式向单位职工发放购物卡、提货券、实物等,共计59万余元。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局长、党组副书记赵明杰党内警告处分,对党组书记刘海军进行批评教育,免予党纪处分。

  32、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实物问题。2013年间,区卫生局给局机关人员发放“五一”端午补助、夏季用品及清凉补助、元旦长跑服装等补助实物折合人民币计253032元。何晓华作为区卫生局局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邗江区政府给予何晓华警告处分,并责令区卫生局将违规发放的补贴、实物依照规定清退。

  3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发放购物卡和现金问题。郑州市二七区人社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违规向全体人员发放购物卡和现金6.44万元。郑州市二七区纪委给予对这一问题负直接责任的郑州市二七区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陈卫东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收回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和现金共计6.44万元。

  34、贵州省锦屏县启蒙镇卫生院违规发放职工福利费问题。2013年9月,启蒙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将公共卫生项目资金11600元用于发放职工中秋国庆福利奖金。锦屏县监察局给予该院院长吴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全部收缴财政。

  35、天津市南开区政协违规发放值班费,给予南开区政协秘书长曹瑞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路炳军党内警告处分。

  36、黑龙江望奎县卫生局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3年初,望奎县卫生局以奖励先进单位领导人员为名,向先进医院领导干部发放奖金27.75万元,所需经费向获奖单位摊派收取。望奎县纪委给予望奎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巩泽华党内警告处分,所发奖金上缴财政。

  37、黑龙江黑河市体育局违规发放商业预付卡问题。黑河市体育局在2013年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违规给14名干部职工发放商业预付卡每人700元,总计9800元。黑河市纪委给予黑河市体育局局长王爱华党内警告处分。

  38、山东省莱芜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君业,因市总工会违规发放春节补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发放补贴款已全部收回。

  39、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违规发放钱物。2013年1-9月,该院以多种名义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现金、有价证券、实物共计114万多元。院党委书记文明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精神病院;院长陆强益、副院长刘丽云、原副院长张红卫、财务科长游楚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钱物从干部职工应领津贴补贴中扣缴。

  40、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局局长梁小萼等人使用公款发放购物卡和床上用品问题。经查,2013年10月至12月,青秀区卫生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给干部职工发放购物卡和床上用品,于2013年8月、12月分批次以不同名义发放给本局及局属二层机构全体干部职工。事后,南宁市纪委给予青秀区卫生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梁小萼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青秀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冯纯禹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青秀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办公室主任钟颖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免去钟颖纪委书记职务。违纪违规发放的购物卡、棉被等清退的违纪款100250元由南宁市纪委上缴财政。

  41、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农机局违规发放补贴,2008年1月至2013年6月,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农机局,时任局长、党委书记,现任诸城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赵景忠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职务,违规发放补贴按规定全部退回。2013年10月,诸城市农机局违规发放补贴,诸城市农机局局长、党委书记王淑贵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按规定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