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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市人大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机关党办 日期:2011-02-28

市人大机关离退休党总支、各党支部:

  2011年,是市人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的一年,为推进市人大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扎实开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搞好思想再发动。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创先争优”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员先进性的有效载体,是圆满完成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各项工作目标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支部要于近期组织一次活动,认真落实好思想再发动工作。

  2.精心制定方案。各党支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围绕“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活动目标和市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精心制定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将活动目标、任务、内容及方法步骤等进一步具体化。

  活动计划于2月底报机关党委。

  3.丰富活动载体。各党支部要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各项工作相结合,按照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干部参加、有利于取得实效的要求,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机关党委今年将根据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有关要求,开展“每月一星”和“走在前头·闪光言行”评选展示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和动力。

  4.完善公开承诺。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对照活动关于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的标准,对支部和党员的承诺作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承诺,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承诺、履诺。各党支部书面承诺于2月底前报机关党委办公室并在杭州人大网上公布;党员书面承诺由支部以适当的形式公布,交一份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

  5.强化活动宣传。各党支部要做好本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要充分利用杭州人大网,反映本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中有特色、有亮点、有深度、有价值的做法,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各党支部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

  6.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各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指导。一是实行每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群众评议等制度;二是建立党委成员联系制度,每位党委成员分别联系2个支部,及时掌握各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加强指导;三是搞好活动情况归档备案工作,将各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情况归档备案,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参考和评比先进的依据。

  各部门领导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在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推动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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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