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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月一星”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机关党办 日期:2011-02-28

市人大机关离退休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市人大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励市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争先进、创佳绩, 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从而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市人大机关干部队伍,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从本月开始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每月一星”评比活动。

  一、   评选时间

  评选活动从2011年2月至2011年12月结束,每月最后一周为评选上报时间。

  二、评选范围、内容及标准

  评选范围为本机关党员、干部;评选内容为党员、干部当月在党性、纪律、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三、评选办法

  1.人选推荐

  每月最后一周为“每月一星”推荐周。各支部在广泛征求本支部党员干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支部党员干部职工的实际表现,确定1名参评人选经部门领导审定后,连同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2.审核评定

  机关党委办公室将参评人员情况汇总后提交机关党委进行审核评定,研究确定当月“每月一星”明星人物。同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参加市级机关评选。

  四、表彰奖励

  对当选的“每月一星”,将在机关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支部要把“每月一星”评选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重要载体,要在机关营造人人争做模范、个个争当明星的良好氛围。

  2.广泛发动。各支部要对开展“每月一星”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发动,使本支部党员、干部真正将思想和行动落实到评选活动中。

  3.客观公正。机关党委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各支部提交的“每月一星”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该月的“每月一星”。

  中共365bet官方开户机关委员会

  2011年2月10日